中新網8月7日電 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申請公民入籍加拿大或換髮楓葉卡時,移民官計算申請人在境內居住天數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過去都以申請人的簽名日期為準,但基於“無罪推定”(benefit of doubt)原則,官員建議應改為對申請人較有利的收件日期。此外,數據顯示,移民部在隨身碟線服務最常見的問題是“如何查詢申請案狀態?”
  在境內居住天數是移民申請入籍或換髮楓葉卡的關鍵,過去移民固態硬碟官在計算時都以申請人的簽名日期做為往前推算的基準,但移民部全國總部副主任麥博德(Steffan Mile-Board)建議,應改為對申請人較為有利的收件日為準。
  他說相關申請案均以郵寄方式送達處理中心,由於申請人寄出申請案後的行蹤無從掌握,為作業方便起見,過去都以簽名日期做為檢測居住天數的基準,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應改為對申請人有利的收件日期做為起算日。他希望移民部同意,並修改相關程序及訓練規章。(阮耀毅)  (原標記憶體題:加移民官建議更改統計居住天數辦法 以收件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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